- 交通
- 市区专车接送 ,自选接送机(站)服务
- 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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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活动,自行安排行程
纯玩O购物游玩自由活动,自行安排行程
- 服务
- 专属服务,全程质量跟踪,确保每一个细节
- 住宿
- 含12日舒适酒店/民宿,保证干净舒适
本产品可拼房,如单独入住需补差额
儿童价不含酒店床费,单独占床需补差额
- 餐食
- 成人含12日早餐+民俗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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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您,联系我们定制行程。
乌鲁木齐-北京:欢乐集结号,全家总动员
带上欢喜雀跃的宝贝!带上年迈的父母!怀着激动的心!一起加入合家欢总动员!在乌市全陪导游带领下,统一乘飞机赴首都北京,开始愉快行程!
北京:千年古都,华夏龙脉
参观伟大的【天安门广场】,【毛主席纪念馆】(若开放),瞻仰伟人遗容。游览东方宫殿建筑群代表【故宫博物院】(约2.5小时)高大的红墙圈起了紫禁城的神秘,巍峨的殿宇尽显皇城的辉煌,在这里了解王侯将相的兴衰成败。参观中国唯一大型【军事博物馆】,一睹“兵器王国”的风采和奇观。逛王府井商业步行街、东华门小吃一条街(晚餐自理,可品尝京城百年老字号名吃)
北京:勇攀长城,我的大学
不到长城非好汉,登上天下第一雄关──【居庸关长城】(约2小时), 惊叹于世界八大奇迹之一,游览【奥林匹克公园】(约1小时),外观【鸟巢】、【水立方】(若开放,客人可自费买票进去参观),一圆一方,刚柔相济,体现了中国“天圆地方”建筑理念。参观【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根据高校当天接待量二者选其一)
北京-大连:皇家园林,品老北京
游著名皇家园林【颐和园】(约2.5小时),欣赏昔日皇家园林之奢华,观景泰蓝工艺-珐琅厂(北京珐琅厂因是国家旅游局评定的国家级旅游示范点,不计入购物店), 逛有五百年历史的【前门大栅栏风情街】,看古香古色的建筑,惊叹于名种融汇古今中外特色的小玩意儿,体验浓浓的北京味儿,后乘火车赴大连
大连-旅顺:旅顺军港,勿忘国耻
早抵大连,乘车赴旅顺(45公里约45分钟)游览旅顺军港(约半小时),车览俄式旅顺口火车站、胜利塔,参观旅顺蛇博物馆(约1小时),置身于神奇蛇世界。游览清军南子弹库(约半小时),了解清代军事史,逛日本风情街,俄罗斯风情街。游“太空植物王国”(2小时),200斤的南瓜、篮球大茄子、长在树上的西红柿让您目瞪口呆!
大连-烟台或蓬莱:时尚之都,海之韵味
山海完美融合,石雕画龙点睛,百鸟轻灵飞翔,构成了大连的海之韵:虎雕广场,星海湾广场;游览大连标志百年城雕、华表;车游滨海路。自费观老虎滩极地馆(190元/人)晚乘船去烟台或蓬莱
人间仙境,定远之舰
早下船后,车赴传说中的【八仙渡海风景区】(约1.5小时), 碧波灵光,祥云缭绕,亭台轩榭,和家人沾沾仙气,永保平安,后前往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城市-威海。游览【定远舰】(约1.5小时),登上战舰,恍若跨越时空,百年往事历历在目,赴韩国服装城自由购物,后车赴养马岛。夜宿渔家,感受淳朴民风。
养马岛-青岛:休闲渔家,海洋大学
游“东方夏威夷”--【养马岛风景区】(约2小时),曾为秦始皇东巡时皇家御用养马之地。山光海色,秀丽如画,可前去海边赶海,捡贝壳,捉螃蟹,后车赴百年啤酒之乡--青岛。参观【中国海洋大学】,感受海纳百川,取则行远之校训。
青岛-泰安:红瓦绿树,碧海蓝天
海上游艇观光---乘游艇观看青岛黄金海岸线(约20分钟),陆上看青岛---游览青岛百年标志【栈桥】,车览素有万国建筑博览园之美誉的八大关、东海路雕塑,五四广场,远观奥运会帆船比赛场地——浮山湾, 空中看青岛—【信号山】(约半小时),俯看红瓦绿树,蓝天碧海。乘车或火车硬座至泰安。
千年文化,孔子六艺
走进孔子的故乡,修习 “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文化(一)迎宾礼(20分钟),(二)游泮礼(10分钟),(三)参观礼厅,学习周礼(15分钟)。(四)习书法,诵论语(约40分钟)。(五)比射艺,论英雄(约30分钟)。(六)在御厅追思先哲,探寻圣迹(约20分钟)。(七)看论语动漫,欣赏乐舞(约40分钟)。(八)古鲁民俗体验,在玩与乐中领略古鲁民俗(约40分钟)。可自费参观孔府、孔庙、孔林(自费180含门票及车费服务费), 后乘车赴泰安或其它中转地
返程
早餐后乘火车返回乌市,归途中,看着全家福照片里孩子如嫣的笑脸、爱人欣慰的凝视、父母知足的表情以及可以珍藏一生的美好回忆,你会发现,这是送给家人最长久、最珍贵的礼物……!第十三天抵乌市,结束愉快旅程,回到温暖的家!
旅程结束
回到温暖的家,结束愉快旅程。
期待再次与您相伴。
| 费用包含 | 1、交通:乌市/北京飞机票含机建燃油,北京/大连空调硬卧,泰安或商丘或郑州或其他中转地/乌市非空调火车硬卧,大连/烟台或旅顺/蓬莱(三等B舱),期间空调旅游汽车; |
| 费用不含 | 一、导游推荐自费:以下项目为导游推荐项目,游客可根据喜好自愿参加,持任何证件不再优惠,价格仅供参考! |
-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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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发时请携带有效期以内身份证原件,儿童携带户口本原件(16岁以下),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登机,旅行社不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2、出发前收听前往地区天气预报,以便携带衣物,准备必要的常用药品。
3、旅行社在旅途中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先后顺序及进出城市做出调整,但不影响原定标准及游览景点。
4、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塌方航班原因等造成行程延误,更改不能完成景点,旅行社不负赔偿责任,为保证旅程顺利进行,请服从旅行社的安排。
5、请游客保管好自己的财物,旅游途中丢失财物,旅行社概不负责。
6、费用中只包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必须服从导游的安排,否则请自补单房差。
7、旅游投诉以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单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
8、行程客人自愿放弃用餐费用不予退还。
9、特别赠送景点因政策原因无法参观门票不退。
10、行程仅供参考,具体行程以出发当天的为准,我社有权对行程的前后顺序及返程地点进行调整,但不减少旅游景点! -
单人/多人入住说明
单房差 本产品不可拼房。报价是按照2成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请在联系客服告知所需房间数。多人入住 如不提供3人间,也无法安排3成人入住一间房,敬请谅解。当地酒店政策原因,如2位成人携带2位或2位以上儿童出游,请选择2间房。
- 出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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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游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购物 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如遇区域性促销活动,产生不同预订城市价格差异,差价不予退还。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意见反馈 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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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老年人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1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3、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云南跟团产品。
4、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四川跟团产品。未成年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参团。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外籍友人 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请在预订过程中注明。
- 签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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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签约 通过在线签约页面进行签约,付款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合同,与门市签约及传真签约同等有效。上门签约 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等专业服务。支持POS刷卡支付。千元以上团款签约免服务 费。具体详询客服人员。门市签约 前往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门市地址:点击查看违约责任提示 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承担退团损失:
1、出发前14日及14日以上(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按费用总额5%。
2、出发前13日至7日,按费用总额30%。
3、出发前6日至4日,按费用总额50%。
4、出发前3日至1日,按费用总额60%。
5、出发当日,按费用总额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