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
- 市区专车接送 ,自选接送机(站)服务
- 游玩
-
自由活动,自行安排行程
纯玩O购物游玩自由活动,自行安排行程
- 服务
- 专属服务,全程质量跟踪,确保每一个细节
- 住宿
- 含13日舒适酒店/民宿,保证干净舒适
本产品可拼房,如单独入住需补差额
儿童价不含酒店床费,单独占床需补差额
- 餐食
- 成人含13日早餐+民俗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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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北京
乌鲁木齐乘机赴北京,抵达后入住酒店(餐费自理)。
北京
游览【天安门广场】, 【纪念堂】(若开放),【故宫】(约150分钟),【景山公园】(约40分钟),【国家大剧院】、皇城根遗址公园,的东华门小吃街(晚餐自理),王府井商业步行街
北京
参观玉器城,【八达岭长城】(约150分钟);果脯超市免费品尝果脯烤鸭,参观【奥林匹克公园】(1.5小时),鸟巢水立方等七座场馆(如政策允许则进场馆参观门票现付导游)
北京-大连
进入著名皇家园林--【颐和园】(约150分钟),【天坛】(约90分钟)(首道),参观景泰蓝工厂,中央电视塔、世纪坛外景;晚乘火车赴大连!
大连
早接团,乘BUS赴旅顺(45公里约45分钟)途径大连软件园、大学区、沿途观赏龙王塘、塔河湾景区、抵旅顺后游览近代历史遗迹,游览世界五大军港之一——的【旅顺军港】(游览时间约40分钟)感受旅顺作为中国近代史上一个重要篇章的荣辱兴衰,不忘国耻,车览俄式建筑旅顺口火车站、胜利塔,世界上最大的蛇类动物爬行馆——【旅顺蛇博物馆】(游览时间约40分钟),游览百发不中炮台——【电岩炮台】(游览时间约40分钟),叩问历史,感受和平,东北地区最大的海产品批发市场(参观时间约40分钟)。大连市树中国人民抗战灵魂的化身——火炬松。可自费观赏泰国歌舞(自理),返市内后游览俄罗斯一条街,返回酒店休息
大连-烟台
早餐后游览虎滩乐园+虎滩极地馆(自理)设计了奥运五福娃娃的设计师——韩美林先生的早期作品——虎雕广场,车游中国最大的海滨广场—星海湾广场、大连建市百年的见证——百年城雕、华表; 2005年重新启幕的新圣亚海洋、极地、珊瑚馆(自理),游客客观赏到国内第一个大型情景剧式表演及可爱的海狮表演车游山海相间蜿蜒旖旎的滨海风光—滨海路、感受历史和现代的完美结合。领略大连的广场文化和城建——人民广场,友好广场,中山广场,建平海产品超市(参观时间约40分钟),晚送团,乘船至烟台(约7小时,夕发朝至)
烟台-威海/蓬莱
烟台接团,早餐后车游海滨大道、APEC外景、月亮湾;乘车赴人间仙境——蓬莱,游览【八仙渡景区】(游览时间约1.5小时),参观参观地矿陈列馆或海洋研究中心(参观时间约40分钟),下午蓬莱海岸步行道自由活动,老年散客,健身健体。游览【定远舰】,目睹定远舰的风采,参观海产品市场(参观时间约40分钟)游览威海公园,住威海。
威海/蓬莱-青岛
早乘车前往青岛(4小时),游览市内风光:青岛百年标志——【栈桥】,“泛海碧舟”游青岛—海上观光(30自理),乘车观赏【八大关国家旅游渡假风景名胜区】,游览青岛中心广场——五四广场,五月的风”、观看2008年奥运会帆船比赛场地——浮山湾水域,欣赏—东海路雕塑一条街,渔村海产品超市自由购物。乘游艇观看青岛黄金海岸线,【小青岛】--绿树成荫、树影婆娑、白灯塔翘然而立。远眺2008奥运比赛场地,信号山
青岛-日照
早餐后赴日照(169公里)车览亚欧风情大道、体验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的风仙韵,游览灯塔区、、远眺中国第二大煤炭输出港—【日照港】;做客港城人民大客厅—【万平口海滨生态广场】;亚洲最大的音乐喷泉广场—太阳广场;山海天浴场,海水洁净,供您尽情玩耍、充分享受海水浴、阳光浴、沙滩浴;赴森林公园;感受面粉一样的沙滩,踏浪戏水,漫步林荫小路,远离喧嚣,感受宁静、吸收来自森林氧吧。
日照-泰安
车赴曲阜(254公里,)文化的发源游【曲阜六艺城】—“孔子列国行“,大型铜雕生动再现了孔子天命之年带颜回等弟子,纵马驱车,昂扬奋进的情态、参观【孔子故里博物馆】,下午赴泰安,(70公里),游览【岱庙】,参观岱庙坊、岱庙属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又称岱庙或泰山庙,是泰山最大的古建筑群,为道教神府、是历代帝王举行邓婵大典和祭祀泰山神的地方;参观刀店(约40分钟)
泰安
早餐后游览【泰山风景区】(自理乘小交通换山车60元到中天门,全陪无免票,换山车上山时间约30分钟,中天门至南天门),(爬山时间2.5小时左右)登泰山,游五大夫松,升仙坊,南天门,天街,玉皇顶,唐摩崖石刻(游览时间约1.5小时),下山后参观木鱼石,参观时间约40分钟)
泰安-济南-乌鲁木齐
早餐后乘火车从济南(或连云港或商丘)返回乌鲁木齐(餐自理)
火车上
车上浏览沿途优美风光(餐自理)。
火车-乌鲁木齐
沿途观光,结束愉快旅程,返回温暖的家。
旅程结束
回到温暖的家,结束愉快旅程。
期待再次与您相伴。
| 费用包含 | 1、交通:乌市/北京机票,含机建燃油;济南(或泰安)/乌鲁木齐火车硬卧; 北京/大连火车硬卧;大连/烟台船票; |
| 费用不含 | (旅游自选自费项目价格参考):(游览时间约40-60分钟) |
- 特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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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社保留因航班及当地情况变化对行程顺序、时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但不减少景点。有关法规: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天气变化、自然灾害、航班、火车、轮船延误取消交通及航空管制等)造成行程时间延长或缩减费用增加及损失由游客承担;
2、客人在旅游行程期间自动离团及不游景点、不用餐,旅行社不退费用;
3、旅游途中的购物店属于旅游必要元素,不购物需等侯,请配合导游进店签单;
4、请带好有效证件登机(成人及16岁以上小孩带身份证,16岁以下小孩需要带户口本原件),若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成行的由旅游者自行承担责任,已产生的费用概不退还;
5、游玩中请携带防晒油、太阳镜、太阳帽等;自备泳衣、泳裤、胶卷、电池等常用物;
6、游客投诉意见以在当地填写的意见反馈表为准,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 -
单人/多人入住说明
单房差 本产品不可拼房。报价是按照2成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请在联系客服告知所需房间数。多人入住 如不提供3人间,也无法安排3成人入住一间房,敬请谅解。当地酒店政策原因,如2位成人携带2位或2位以上儿童出游,请选择2间房。
- 出行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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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信息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游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购物 当地购物时请慎重考虑,把握好质量与价格,务必索要发票。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如遇区域性促销活动,产生不同预订城市价格差异,差价不予退还。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意见反馈 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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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老年人 1、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我司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方可出游。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1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
3、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云南跟团产品。
4、因服务能力所限,不受理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四川跟团产品。未成年人 1、未满18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及限制接待的人除外)陪同参团。
2、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8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外籍友人 网上报价适用持有大陆居民身份证的游客。如您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护照,请在预订过程中注明。
- 签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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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签约 通过在线签约页面进行签约,付款成功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接收电子版合同,与门市签约及传真签约同等有效。上门签约 工作人员会为您提供上门签约收团款等专业服务。支持POS刷卡支付。千元以上团款签约免服务 费。具体详询客服人员。门市签约 前往门市进行签约付款。 门市地址:点击查看违约责任提示 出发前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承担退团损失:
1、出发前14日及14日以上(按出发日减去解除合同通知到达日的自然日之差计算,下同),按费用总额5%。
2、出发前13日至7日,按费用总额30%。
3、出发前6日至4日,按费用总额50%。
4、出发前3日至1日,按费用总额60%。
5、出发当日,按费用总额80%。




















